圆的有关性质
性质如下:
1、圆是轴对称图形,其对称轴是任意一条通过圆心的直线。
2、圆是中心对称图形,其对称中心是圆心。
3、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两个圆心角,两个圆周角,两组弧,两条弦,两条弦心距中有一组量相等,那么他们所对应的其余各组量都分别相等。
4、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弧所对的圆周角等于它所对的圆心角的一半(圆周角与圆心角在弦的同侧)。
5、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90度的圆周角所对的弦是直径。
6、如果一条弧的长是另一条弧的2倍,那么其所对的圆周角和圆心角是另一条弧的2倍。
7、一个三角形有较早确定的外接圆和内切圆。外接圆圆心是三角形各边垂直平分线的交点,到三角形三个顶点距离相等;内切圆的圆心是三角形各内角平分线的交点,到三角形三边距离相等。
8、如果两圆相交,那么连接两圆圆心的线段(直线也可)垂直平分公共弦。
9、弦切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夹的弧的度数的一半。
10、圆内角的度数等于这个角所对的弧的度数之和的一半。
11、圆外角的度数等于这个角所截两段弧的度数之差的一半。
12、周长相等,圆面积比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的面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