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度路程公式是怎么推导出来的

加速度路程公式S=Vot+0.5at^2。其中Vo指的是初始速度,a表示加速度,t表示时间。

加速度是矢量,它的方向是物体速度变化(量)的方向,与合外力的方向相同,在匀变速直线运动中,速度变化与所用时间的比值叫加速度,其国际单位是米每二次方秒。

加速度与速度变化和发生速度变化的时间长短有关,但与速度的大小无关。在运动学中,物体的加速度与所受外力的合力大小成正比,与物体的质量成反比,方向与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加速度的计算注意事项:

1、当物体的加速度保持大小和方向不变时,物体就做匀变速运动。如自由落体运动、平抛运动等。

当物体的加速度方向与初速度方向在同一直线上时,物体就做匀变速直线运动。如竖直上抛运动。

2、加速度可由速度的变化和时间来计算,但决定加速度的因素是物体所受合力F和物体的质量M。

3、加速度与速度无必然联系,加速度很大时,速度可以很小;速度很大时,加速度也可以很小。例如:炮弹在发射的瞬间,速度为0,加速度非常大;以高速直线匀速行驶的赛车,速度很大,但是由于是匀速行驶,速度的变化量是零,因此它的加速度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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