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有哪些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方面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
二、军事方面有,保甲法、裁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
三、用人方面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
一、青苗法:在每年青黄不接之际,将官仓里的存粮贷给农民,减少***的盘剥,又使官仓存粮"新陈相易
二、募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服役。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人,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三、农田水利法:***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四、方田均税法: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五、市易法:***设立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国家收入有所增加。
1、原因:冗兵、冗员、冗费造成当时北宋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深重的外患和尖锐的阶级矛盾。
2、目的: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维护封建统治。
3、主要内容:
政治上,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市易法,推行保甲法;经济上颁布均输法、青苗法、募役法等等;军事上裁汰老弱,实行将兵法等。
4、作用:变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的财政收入,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宋神宗时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的一次政治改革。[44]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政治变革运动。
王安石变法增加了***财政收入,推进了军队建设,但由于用人不力及执行出现偏差,变法也带来一些负面效果,加之朝廷“新旧党争”,使得王安石变法受到不少朝臣的非议。王安石被迫在七年、九年两次辞去相位。其后,在神宗支持下,新法仍基本推行。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死,子哲宗即位,高太后(宣仁太后)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除置将法外,全部被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