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如何使用灯光(汽车灯光使用规定)
1、正常行驶。在高速正常行驶的时候,可以在夜间开启夜间灯,以及开启示宽灯。
2、变道超车。在遇到超车等需要变道的情况,需要开启转向灯。在看到出口标志的时候,也应该提前为变道做准备。
3、遇到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4、隧道开灯。车辆在高速隧道行驶的时候,记得开启灯光照明,隧道内可见度低,不开灯容易引发事故。
5、雨天开灯。雨天可见度低,轮胎还比较容易打滑,因此开启灯光能够提醒对方车辆保持车距。
6、雾天开灯。在雾天上高速,应该打开雾灯、尾灯、示宽灯和近光灯,这样才能提醒过往车辆,增加车辆行车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大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且车速不应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的车辆保持100米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报警手电筒,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报警手电筒,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行车应该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车速较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在行车过程中要提高警惕,不要分散注意力。
在高速行驶过程中不要强行超车、占道,一切要以安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