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处罚标准是什么?(广西高速超速处罚标准)
高速超速处罚标准是超速10%以下处以警告;超过10%-20%,罚款扣3分;超速20%-50%,罚款扣6分;超速50%以上,罚款扣12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
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要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车,不得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