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烛之明典故原文和注释

"炳烛之明"是一个成语,出自《左传·襄公十四年》。原文如下:

"炳烛之明,不以其私废公也。"

注释:

炳(bǐng):明亮,照耀。

烛(zhú):蜡烛。

之:表示所属关系。

明:光亮。

不以:不因为。

其:他的。

私(sī):个人的。

废(fèi):抛弃,放弃。

公(gōng):公共的,公众的。

解释:

这句话的意思是,明亮的蜡烛之光,不因为个人的私利而放弃公共的利益。它形容一个人具有高尚的品德和追求公共利益的精神,不为个人私利而牺牲公众利益。这个成语常用来赞美那些为了公共利益而奋斗、无私奉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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