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烛之明典故原文和注释
"炳烛之明"是一个成语,出自《左传·襄公十四年》。原文如下:
"炳烛之明,不以其私废公也。"
注释:
炳(bǐng):明亮,照耀。
烛(zhú):蜡烛。
之:表示所属关系。
明:光亮。
不以:不因为。
其:他的。
私(sī):个人的。
废(fèi):抛弃,放弃。
公(gōng):公共的,公众的。
解释:
这句话的意思是,明亮的蜡烛之光,不因为个人的私利而放弃公共的利益。它形容一个人具有高尚的品德和追求公共利益的精神,不为个人私利而牺牲公众利益。这个成语常用来赞美那些为了公共利益而奋斗、无私奉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