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大会每几年开一次

工会的选举按照工会法,是5年一次换届。

《中国工会法》第15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5年,各地方总工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一、工会工会也被称为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本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和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资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的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工会的四大职能

1、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员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的权利,依法维护职工权利的重要渠、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

2、维护职能。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

3、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

4、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基础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经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

工会全国代表大会一般是五年召开一次,地方代表大会三年召开一次。《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产业工会代表大会和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累计的排列叫“届”,每5年举行1次、自治区,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县(区)的工会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基层工会召开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累计的排列叫“届”、自治州、市。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代表大会累计的排列叫“次”。

营销型网站